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伏永红,男,1968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江苏阜宁人,因犯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监狱表扬2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8个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检察审查之中。
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 > 案件发布 > 正文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伏永红减刑一案
2018-05-16 21:54:00 来源:
编辑:杨震
上下篇导读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顾天培减刑一案·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黄耀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贾杰亚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袁大胜假释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罗修全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张秀祥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王金梁减刑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