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何建,男,1980年2月14日出生,汉族,江苏泰兴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监狱表扬3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7个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检察审查之中。
大中院干警在全省法检执同堂培训班上交流发言
大中院干警参加青年理论小组学习
大中院干警参加廉政教育
最是清风传家远 唯有廉洁守正心——大中院干警家属代表参加盐城市检察院家风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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