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张永波,男,1988年9月1日出生,土家族,贵州德江人,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监狱表扬4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检察审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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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呈报服刑人员张永波减刑一案
2018-05-30 20:39:00 来源:
编辑: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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