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杨洪峥,男,1978年2月8日出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监狱表扬5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6个月23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检察审查之中。
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 > 案件发布 > 正文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杨洪峥减刑一案
2018-08-29 08:50:00 来源:
编辑:杨震
上下篇导读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曹威减刑一案·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曹永亮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吴迪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吴家祥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戚伟荣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曹苗苗减刑一案
·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卞苏北减刑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