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监狱呈报服刑人员李金寿减刑一案
2018-11-14 09:38:00  来源:大中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李金寿,男,1963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人,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监狱表扬3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7个月9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检察审查之中。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