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朱某某,男,199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江苏新沂人,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表扬5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8个月13日,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目前,案件已审查终结。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朱某某,男,199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江苏新沂人,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表扬5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8个月13日,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目前,案件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