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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盐城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2-11-08 08:40:00  来源: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工作

  刑事“案-件比” 1.059。普通犯罪“案-件比”1.042。重大犯罪“案-件比”1.164。职务犯罪“案-件比”1.24。经济犯罪“案-件比” 1.16。

  全市审查起诉案件审结4343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4085人。法院开庭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1825件,其中适用速裁、简易程序1547件。对审结起诉的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2537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533人。法院一审判决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2553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的2550人。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判2561人,被告人提出上诉17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4085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4083人。

  全市共监督立案108人,起诉后法院同期作出生效判决10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共监督撤案285人,通知公安机关撤案38件,无监督撤案复议复核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审结4418人,起诉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693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意见26人,有关机关采纳后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26人。法院一审宣告裁判案件1975件,共提出刑事抗诉13件。提出抗诉案件法院裁判3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发回重审2件、改判1件。共审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3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91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案件826人,受理不服不捕不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5件。全市无法院退回案件。

  二、民事检察

  全市民事“案-件比”为1。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179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数39件。办结下级院提请抗诉案件12件,市院采纳后提出抗诉12件。法院审结抗诉案件12件,再审改变12件。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法院裁定再审16件。对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56件,法院采纳5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58件,法院采纳56件。

  三、行政检察

  全市行政检察“案-件比”为1。行政裁判监督案件审结65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行政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法院采纳1件。提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2件,法院、行政机关采纳4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全市公益诉讼案件比为1。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审结24件,判决支持2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增长率76.86%。被监督单位在诉前阶段整改到位519件,未整改案件0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审结刑事案件2941件,发放司法救助案件25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额104.4万元。

  六、综合业务指标

  提出检察建议数49件,采纳49件。1-6月,全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4次。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