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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中:将从严治检重自律强担当进行到底
2018-10-16 09:32:00  来源:大中检察院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到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起点和新征程中作出我们应有的担当,我认为首要在于更加自觉地重自律,只有自律才能自强,自强才能担当,而检察制服则是承载我们职业良知的有形载体。有一部故事片讲述一群维护世界和平的战士,他们身着一种非常具有灵性的战服,平日战服能够增加他们的战斗力,减少战斗中所受伤害,但如果战士内心变得邪恶,不以维护和平为己任,战服则会主动离开他的身体,故事颇有些天方夜谭的意味,但现在想一想,检察制服何尝不是呢,制服虽无言,但其背负着太多的责任和良知,制服如同“紧箍圈”,时刻警醒我们不能忘记自身的职业良知和职业操守,在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如果不能牢固树立平和、文明、理性的规范执法理念,缺少应有的职业良知和浩然正气,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出现不廉、不洁的行为,这身制服一定会让邪恶之人自食恶果。

  检察制服代表我们的身份,制服必须穿戴整齐、整洁,要及时除去制服上的污渍,当然,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们要除去的不仅仅是制服上的污垢,更应当及时清除职业良知上的蔽障之物。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其中,“浩然之气”,便是一种道德自觉,便是检察人员的职业良知,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通过严格的工作磨砺, 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从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心自觉。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履行监督职责时才能挺得起腰杆。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洁身自好重自律,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对自身前途命运负责的态度重自律,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在具体工作中,用自律成就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公信力。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忘不了第一次穿上检察制服时的兴奋,那是无比的新奇、自豪与神圣,寒来暑往,从事检察工作已近八年,现在的我,对于检察制服,可能缺少了当初的那份新鲜劲和兴奋感,但却多了一份对制服的尊重和更深层次的理解。在日常法律监督工作中,我们必须具有一身正气的品质要求,在理智权威的指引下,直面法律和事实,忠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敢于监督;如果碰到歪风邪气绕路走,不敢监督、不敢批评,那么整个社会风气就无法得到净化;同时,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事法律监督工作,两袖清风是对每一位检察干警的职业要求,只有自身清廉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监督,才有更高的司法公信力,正所谓制服在身,良知在心,正气在行。

  没有自律,自强的目标再远大,也无法真正落地。对检察机关而言,重自律在空间上没有例外,在时间上没有过去与现在,是永恒的主题。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身着这身检察制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从严治检重自律进行到底,确保检察事业永葆生机、蓬勃发展。同时,手持公平正义之利刃,彰显检察机关应有担当,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季军)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