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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合理推定
2024-10-18 11:26: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大中  刘 凯

 

  刘凯

  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主观明知的认定常常成为关键难题。由于毒品犯罪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直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往往面临诸多困难,此时,推定主观明知便成为一种重要的司法手段。

  毒品犯罪活动通常在暗中进行,行为人往往极力掩饰自己的犯罪意图。仅仅依靠传统的证据收集方式,难以确凿地证明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状态。例如,在一些案件中,行为人可能声称自己并不知晓所持物品是毒品,或者以各种借口否认自己具有犯罪故意。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主观明知就显得尤为重要,它能够在证据相对缺乏的情况下,通过对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和特定情境进行分析,合理推断其主观心理状态,从而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依据。

  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的行动轨迹、交往人群以及对毒品犯罪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等都是推定主观明知的重要依据。若行为人频繁出入涉毒场所,如毒品交易高发区域、吸毒人员聚集之地等,其对毒品的违法性认识程度应相对较高。同时,行为人与涉毒人员密切交往也是推定主观明知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个人与已知的吸毒人员或贩毒人员频繁接触、交往密切,那么他对毒品的存在和违法性应有更高的认知可能性。此外,如果行为人对毒品犯罪相关法律表现出一定的了解,或者在面对执法检查时表现出异常的反应,也可以作为推定主观明知的依据。

  从客观方面考量,行为的隐蔽性、现场环境及物品包装等也能为推定主观明知提供线索。行为人采取隐蔽方式携带物品,对所携带物品表现出过度的紧张或刻意的隐瞒,这些行为都为认定其主观明知提供了实质线索。查获毒品的现场环境以及毒品的包装方式等也能为推定主观明知提供依据。如果行为人在偏僻地区、交通要道的特定位置被查获持有毒品,且毒品的包装具有明显的涉毒特征,结合现场环境的特殊性,可以合理推断其对所持毒品具有主观明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单纯的持有毒品行为不能直接认定为主观明知,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行为人知晓所持物品为毒品。然而,在毒品犯罪的实际查处中,获取直接证据往往较为困难。

  我们必须认识到,推定主观明知并非随意猜测,而是基于一系列客观事实和合理的逻辑推理。通过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表现和客观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原其主观心理状态。同时,在推定主观明知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严格的证据规则和法律程序,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因素就轻易认定行为人具有主观明知,而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确保推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要给予行为人充分的申辩机会,让其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的解释。如果行为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所持物品为毒品,那么就应当对推定进行重新审视。

  合理推定毒品犯罪中的主观明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一方面,能够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高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效率。在证据相对缺乏的情况下,通过推定主观明知,可以将一些原本难以定罪的毒品犯罪行为纳入法律制裁的范围,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另一方面,主观明知推定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通过严格的证据规则和合理的推理过程,确保对行为人的定罪处罚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判断,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放纵犯罪或者因错误认定而冤枉无辜。

  总之,在毒品犯罪中,推定主观明知是一种必要且有效的司法手段。通过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实质评价,结合行为人的行动轨迹、交往人群、行为表现等因素,可以更加准确地认定毒品犯罪中的主观明知,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同时,在推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确保推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作者分别为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