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梦丽 郭树合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情况开展“回头看”。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所在地区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文物众多的地缘优势,围绕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将公益诉讼与文化传承、城市更新、经济发展有机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擦亮“小南益行”检察文化品牌。今年以来,市南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推动青岛商会旧址等12处文物及名人故居得到保护性修缮,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突出三个强化,让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强有力度、行有尺度。第一,强化数据支持。市南区检察院自主研发公益诉讼文物保护数字地图,对辖区578处不可移动文物单体建筑、58处名人故居逐一摸排建档,通过数据赋能对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及街区内文物建筑进行全景式呈现,在平台增加举报线索留言功能,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建立举报受理、线索研判、调查记录、证据上传、处置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探索“数据支持+分类监督+重点保护”办案模式,打造“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监督路径,依托公益诉讼文物保护数字地图排查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线索11条,发出检察建议5份。第二,强化平台聚力。市南区检察院在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设立山东省首个文物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制定《文物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专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公益诉讼平台,有效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业化履职水平。第三,强化外脑助力。市南区检察院依托区市两级检察院专家咨询共享机制,对3起争议案件组织专家论证会,深入剖析、讨论论证、提出意见;聘请6名文旅等部门业务骨干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其参与保护勘察、鉴定评估7次。
二是聚焦三个重点,织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法治网。第一,聚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市南区检察院立足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特色,围绕游客安全、服务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构建“公益诉讼监督+帮助改善业态+促进经济发展”工作模式,在监督办案的基础上,助力街区旅游经济发展;就街区缺乏无障碍设施、母婴室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整改9处,保障特定人群舒适、便捷享受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办理王一民烈士纪念馆起火毁损案,推动区文旅、街道办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制定抢修方案、明晰责任、进行保护性修缮。第二,聚焦守护消防安全。市南区检察院围绕日租房、民宿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某高层建筑日租房消防设施改造问题,打破消防设施改造资金到位后再施工的模式,制发了要求消防施工改造与资金收缴同步进行的检察建议,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守牢历史文化街区“安全线”。同时,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市南区检察院对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内乱拉电线、消防设施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整改,真正让游客感受到安全、安心、安宁。第三,聚焦整体性保护。基于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保护原则,市南区检察院对街区内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进行实地排查,就青岛商会旧址、梅尔商业大楼旧址、兰德曼商业大楼旧址等被违章建筑遮掩、屋顶破损、墙面涂料剥落、保护修缮不及时等问题,从街区历史格局、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整体谋划和保护利用出发,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12处文物及名人故居得到保护性修缮。
三是坚持三个注重,全面长效规范治理。第一,注重建章立制。市南区检察院联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街道办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协作机制,完善文物动态巡查机制和保护措施,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全流程民主监督,共筑文物公益保护共同体。第二,注重协同共治。市南区检察院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等部门就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专业支持、联合监督执法等方面形成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措施,推动依法监督与协同履职齐头并进,助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第三,注重普法宣传。市南区检察院联合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召开公益诉讼现场会,通过定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走访座谈、警示教育,创新使用电台直播、拍摄微电影等形式,以案释法、流动普法,传递好检察声音,凝聚社会公众保护合力;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文物保护专项宣传活动,普及文物保护法律知识,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宣传典型案事例、经验做法、社会成效等,提升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筑牢全社会保护文物的安全防线。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