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跟进监督化解烈士纪念设施“办证难”
2025-01-22 15:22:00  来源:检察日报

  刘立新  何芳莉  苏伟红

  记者:烈士纪念设施作为革命先辈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弥足珍贵的红色资源。由于年代久远、职能划转等因素,有的烈士陵园在建设时缺乏必要的权属来源信息,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影响红色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你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浚县象山烈士陵园案是一起典型的破解“办证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于2024年9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苏康健:河南省浚县象山烈士陵园位于浚县屯子镇董厂村西侧象山东麓,占地面积28.28亩,安葬着1578名烈士,是鹤壁市第二大烈士陵园、鹤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党史教育基地。象山烈士陵园的土地使用权证长期未能办理,致使陵园级别评定受限,修缮资金迟迟得不到批复,陵园内部设施陈旧、损毁严重却无法及时修缮,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我院从“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获悉这一线索后,通过初步调查发现,象山烈士陵园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是长达十余年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职能衔接不畅、办证手续不全,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证,均未果。

  鉴于以上情况,我院于2023年12月4日立案调查。八天后,我院在调查的基础上,向具有统筹协调职能的浚县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快办理土地使用合法化手续,提升象山烈士陵园保护级别,落实资金保障,完善陵园设施,发挥红色资源传承作用。同时,我院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涉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记者:办案中,你们遇到哪些难题?

  苏康健:本案监督对象的确定是难点。依照法律规定,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烈士陵园的保护和管理具有监管职责,是陵园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办理机关,但其多次申请未果,困难重重。为精准确定实质解决问题的部门,我院启用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与浚县检察院共同开展案件调查。

  通过询问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人员,调取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浚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开展专题座谈,我院了解到,各单位因时间久远,原有建设用地规划、划拨等手续不齐,无法办理象山烈士陵园的土地使用权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为此专门组织研讨,一致认为该案涉及部门较多,单一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困难,应将浚县政府列为监督对象,统筹推进,更有利于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整改。

  记者: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苏康健:浚县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列明证件办理所需材料、责任人和时限,定时督促进展。2024年1月,象山烈士陵园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办理问题顺利解决。

  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完善象山烈士陵园基础设施,对其进行修缮,恢复并保持烈士陵园和纪念碑庄严肃穆的环境等检察建议,浚县政府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拨付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象山烈士陵园修缮,并批复同意将象山烈士陵园升级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024年10月29日,象山烈士陵园又被评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提高了保护层次。目前陵园的设施得到更新,环境已明显改善。

  记者: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本案中,你院是如何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履职的?

  苏康健:浚县政府回复检察建议后,我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共同评估整改效果。目前,象山烈士陵园存在的土地使用合法化、陵园等级认定、资金保障、日常监管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体形象得到大幅提升,相关单位已在此开展50余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陵园的教育功能得以更好发挥。

  记者:办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有何感受?

  苏康健:烈士陵园承载着重要的红色文化精髓,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烈士陵园红色资源、守护红色信仰,既要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要关注长远发展问题。面对长达十余年未解决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困境,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问题,既要精准确定监督对象,通过公开制发检察建议、“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跟进监督等方式,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形成合力,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又要从发挥烈士陵园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等长远作用出发,推动对烈士陵园保护级别的申报评定、专项资金批复等,做好后续长效保护。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