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辉 董琪瑶
近年来,在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北京检察机关坚持“三首”标准定位,不断强化“管理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高质量管理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性工作,行政检察履职办案成效由浅入深、日渐显著,影响力日益彰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树牢首都意识,强化案件管理政治担当,切实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牢记“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做实案件管理,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深刻把握“小案”内含“大政治”的责任担当。梳理行政检察履职风险点,把风险评估预警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对所受理的案件逐案评估涉稳、信访、舆情等风险,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汇报和督办制度,确保每一个案件依法规范稳妥办理。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梳理出涉行政领域重点案件27件上报有关部门,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就12件提出抗诉案和1件跟进监督案及时提请检委会审议,并向上级领导机关作专门报告。
二是全面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的决策部署。2024年10月,北京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检察推进会,及时指导全市各级检察院转变管理模式,将以“数据管理”为主调整到以全面分析研判各项业务质效为基础的“三个管理”上来,准确把握履职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充分运用行政检察履职、案件和案源“三个结构比”,对重要业务态势和重点办案领域进行分析研判,为案件管理精准定向,促进行政检察履职更加全面协调充分。针对各院反映的案件管理问题汇总形成3类8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解决对策,提升条线案件管理成效。
三是着力提高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三个效果”。始终把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置于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综合运用一体化办案、领导包案、智慧借助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2024年以来,共开展一体化办案206件、领导包案45件、专业鉴定和评估41件、专家咨询19件,调查核实更加充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二、坚持首善标准,深化案件管理规则之治,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抓好案件管理,关键在于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办案配套制度供给不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效。
一是持续完善案件办理的规则供给。明晰案件办理规则是高质效办案的基本前提,也是对具体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托。北京市检察院先后围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等细化和出台6个工作指引,以行政检察“规则善治”促进案件管理“科学高效”。例如,2023年7月出台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指引,明确履职前提、监督条件、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四要件”,解决监督质效不高问题,同时细化职责分工,避免多头、重复监督;通过出台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指引,规范模型建用的数据来源、管理和建用规则,并在2024年7月对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创建的26个模型开展“留转废”调整,留用10个,移送其他部门3个,停止运行13个,让监督更加聚焦聚力。
二是强化检察办案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强化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办案活动的审核把关,将司法责任制要求贯穿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完善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报告和拟提抗案件事先汇报机制,促进找准抗点,推动精准监督、有力监督。建立检察官分片指导制度,通过工作调研、业务咨询等做好对分院、区院的联络指导,定期发布工作提示,提高指导的针对性。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71次,共提出抗诉33件,提请最高检抗诉7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力度持续增强。
三是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参与制定全市检察官职权清单,从机制上推动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及助理等主体各尽其责,确保检察行权客观、公正、规范、高效。与案管、检务督察等部门协同配合,实现案件质量评查与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惩戒相结合,强化案件管理的责任落实。完善激励机制,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参考性案例入选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引导检察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案件办理促进高质量案件管理。重视发挥办理信访、举报线索的反向审视功能,2024年以来,共核查涉行政检察领域的最高检巡视组转交的信访案件24件、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线索75条、涉诉重点信访案件32件,注重发现办案问题,加强反思总结,提升监督质效。
三、突出首都特色,把准案件管理地域特征,精准施策贡献社会治理“检察方案”。北京作为首都,行政检察案件具有涉部委案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涉国家战略和重点工程案件多的鲜明特色,对此,北京检察机关因地制宜、靶向施策,以更高管理成效助力首都社会治理。
一是精心打造涉部委行政检察品牌。针对所办涉部委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在全国占比超过90%这一情况,出台工作方案,设置专门办案组,要求检察官多出京,把开展异地调查、异地听证、异地化解等工作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切实纾解涉稳风险。2024年共妥善办理此类案件192件。
二是切实落实繁简分流机制。针对所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在全国占比接近10%的情况,坚持快慢分道,对当事人众多、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关系复杂的“繁案”,加强精细化办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简案”,优化办案程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积极构建“检察+行政”联动机制。针对所办涉国家战略和重点民生工程案件较多的特点,积极构建“检察+行政”矛盾争议协同化解机制,对涉舆情、涉群体性事件风险等重点案件加强会商研判,会同属地政府、法院积极稳妥处理,坚决解决老问题、杜绝产生新问题,避免陷入“办理一案、矛盾一串、信访不断”的恶性循环。
“三个管理”作为检察管理领域的新课题,仍有很多问题亟待研究。下一步,北京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聚焦数字检察在管理领域的探索应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有效衔接等理论与实践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科学化管理水平,推动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