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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推进“党建+”模式 促进检察效能高速提升
2024-11-29 19:23:00  来源: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指导一切工作的思想,力争在党建发展、支部建设方面求新求变,积极探寻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深度融合的有效举措。针对派出院院小人少、案多事杂、分散办公的实际情况,利用既是独立院、又是市检察院机关一个支部的特点,在全院推行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得到有效激发,监狱检察工作质效得到较好提升。

  一、坚持“党建+政治”,擦亮对党忠诚政治底色。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安生立命的政治保障。大中地区检察院始终将讲政治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首要标准,要求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一是抓学习,夯实政治理论根基。大中院支部不断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学习内容,注重学习成果验收。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铁军讲堂、基层党组织活动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固定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要求干警灵活运用“学习强国”、党建网等平台每日至少自主学习一小时,根据学习内容并结合检察履职每月至少围绕一个主题交流一次学习心得,帮助干警养成系统学习政治理论的习惯与自觉,督促干警在比学赶超中练就过硬政治素能。今年来,支部先后有四名同志在省、市院组织的理论研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上进行交流发言。二是重实践,强化新时代检察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检察机关是人民的司法机关,支部干警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立足监狱检察职能,实质化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对存疑案件能动开展调查,积极组织开展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案件办理,增加案件办理的公开度、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力监督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中“应减不减”“该假不假”的问题,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监督的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假释案件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公告案例。三是常警示,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及时组织支部干警集中学习“失足”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例,通过案例剖析,了解他们政治底线失守、理想信念崩塌的过程,让干警认识到“小恶为之”逐步酿成大错的惨痛教训。教导干警提高政治敏感度、坚定政治信仰、提升政治判断力,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动摇,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权威和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二、坚持“党建+作风”,涵养务实笃行精神内核。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检察机关紧跟党中央部署,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更加良好、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态度更加积极,但工作不严不实的现象仍然存在,监管场所执法不公问题亦有发生。近几年,媒体先后曝光的几起监狱罪犯“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案件,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监狱检察工作面临更大挑战。为防止监狱检察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杜绝检察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中地区检察院围绕岗位适配度对干警职能进行调整,近三年,先后将4名履职能力强、肯做事、能担当的干警充实到派驻检察室,整体监督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为适应监狱检察“派驻”+“巡回”工作模式,克服人员松散、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全体干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每一名党员即是一面旗帜”的原则,无论是在日常派驻中还是临时参加巡回检察过程中,都要发扬党员忠诚、敬业、奉献、担当的精神。党支部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多名党员因表现突出被上级院表彰。

  三、坚持“党建+素能”,提升履职担当检察质效。近年来,大中地区检察院以创办“驻守正义”党支部品牌为抓手,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一是与对口单位加强结对共建,实现能力互促互补。大中地区检察院与同为派出院的镇江金山地区检察院、常州天目湖地区检察院于2021年结对共建,三方在党建工作发展、监狱检察业务探讨、队伍建设管理等方面常态化开展交流、取长补短。二是联合盐城监狱刑罚执行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所在支部,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支部人员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同时,就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研究,在执行刑事政策方面凝聚共识、统一司法尺度,共同促进罪犯刑罚执行工作更加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岗位练兵,提升干警理论联系实践水平。本着因人施教、人尽其才的原则,根据干警个人理论功底、演讲水平、综合能力,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学习研讨、业务竞赛,激励干警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坚持“党建+纪律”,打造清正廉洁检察铁军。大中地区检察院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一是以“人”为主体,排查监督风险点、监督盲点、工作作风问题源头。让检察人员清楚“必须为”“可以为”“禁止为”的事项及内容,以及违反职责要求的后果。督促检察干警严谨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忠诚履职、干净担当。二是以“案”为单位,排查问题案、瑕疵案,纠治“减假暂”顽瘴痼疾。2021年以来,我院每年组织对上一年办理的“减假暂”案件逐一进行“回头看”,查找违法违规违纪办案线索,以及问题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三是以“事”为对象,充分发挥“派驻+巡回”工作机制优势,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力度,在接受其他单位对盐城地区监管工作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跨市巡回检察,双向审视监管场所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深入挖掘监管场所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督促盐城监狱落实治本安全观,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保证“大墙内”安全稳定,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