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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检察牢筑思想防线确保检察权廉洁规范行使
2018-11-09 10:27:00  来源:大中检察院

  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检察干警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在高检院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授的专题党课精神。征汉年检察长就深入贯彻落实好张军检察长党课精神,切实加强大中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检察权廉洁规范运行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践行“四个意识”,筑牢大中检察队伍思想防线。派出检察院是派出它的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中院全体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悟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把之与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谋划、推进大中检察工作。尤其要结合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包括上级院、地方党委通报的一些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派出检察机关的警示教育工作,从而使干警能够达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推动大中检察队伍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四个全面”,确保大中检察队伍健康发展。“四个全面”中最重要的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我们检察队伍中就是全面从严治检,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的保证,因此张军检察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院党组、党组成员,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支委都要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检、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中、抓在手中、扛在肩上,时时讲、天天讲,让全体党员干警在日常工作以及生活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目的是警钟长鸣,保持清醒,确保检察队伍的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四种形态”,塑造大中检察队伍良好形象。要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四种形态”特别是更难落实的前两种形态贯穿到日常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特别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教育引导。同时,要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织密制度的笼子,抓好制度落实,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消除监督盲区和监管“飞地”,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消除检察队伍在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隐患,确保队伍纯洁高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