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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检察保障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
2020-03-03 18:57:00  来源: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意见》精神,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紧盯监狱劳动现场等关键部位,保障监管场所秩序安全稳定,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该院督促监管场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网络构建,按区域、条线、小组明确责任民警,不留死角。强化劳动现场安全防护,配齐配全口罩、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按时开展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工作,合力安排劳动时间,保障罪犯身体健康。严格危险源管控,加强对酒精、消毒液、泡腾片等物品仓储、配制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全天候保持应急备战状态。强化安全生产检查,重点聚焦问题隐患,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劳动生产安全各项工作。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