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有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监管场所秩序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干警们用共产党人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为党徽添彩!
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该院支部书记、检察长专题部署疫情防控和党建工作,向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发出一份倡议书,号召大家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不辱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以监狱疫情防控、执法监管活动、罪犯合法权益保障等为重点,把服务疫情防控的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监督和督促监管场所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防控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坚决将疫情阻隔在高墙外。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实行全封闭性管理,该院驻监检察室负责人王友红同志作为一名党龄近30年的老党员、老检察,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与监管场所民警们共同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把好入监管理、卫生防疫、疾病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防疫等重要关口,全力以赴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该院党支部其他党员同志们也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为社区疫情防控人员捐献物资,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
严格履行监狱检察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与监狱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监督办案,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减刑、假释办案工作正常开展,会同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减刑案件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监督不缺位。严格审查减刑、假释裁定文书,依法纠正法律条款适用有误、语言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文书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