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盐城监狱举行听证会,对罪犯陈某能否提请减刑一事进行公开听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赵萍检察长参加会议,并发表检察意见。
会前,赵萍检察长书面审查了被听证罪犯陈某服刑改造的相关材料。会上,认真听取陈某所在监区对其改造表现的评价、陈某本人的思想汇报及同监室罪犯的旁证,充分听取听证各方的意见并发表检察意见。赵检认为,执行机关出示的证据充分,听证员通过材料审阅及现场询问了解罪犯陈某的改造表现,出具的听证意见对陈某减刑能够起到参考意义。
大中院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后续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