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刘国媛
人才工作机制的完善在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人才环境建设中至关重要。在此,从“引、育、用”三个维度就检察人才工作机制的完善谈一点认识。
健全引才机制,做大检察人才“总量”。念好“三字诀”,完善精准引才机制,营造人才聚集效应。做好“招”字文章。面向社会招考是检察机关招才引智的主要方式。要紧扣党和国家法治事业所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所需、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所需,牢牢抓住“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盘,对检察事业所需各类人才,用足用好公务员招录,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政法干警定向委培等方式,多渠道、有针对性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用活“调”字补充。检察机关要积极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用足用活人事政策,通过公务员遴选、转任等途径,引进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体制内干部到检察机关任职。对于一些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要敢于打破常规,主动拆除“围墙”、降低“门槛”,以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政策吸引人才加速聚集。抓住“聘”字拓展。检察人才建设不能局限于检察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系统思维,构建宽领域、多渠道、立体化的引才格局,努力造就一支“编外”人才队伍。通过聘任特约监督员、兼职检察官助理、检察听证员、深化检校合作、建立专家咨询库、项目共研共建等方式,让更多优秀人士参与到检察工作中,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出谋划策、贡献才智,变“外脑”为“智囊”。
健全育才机制,盘活检察人才“存量”。多维度育才,解决检察队伍司法理念、素质能力等不适应、跟不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问题。强化理念变革。检察理念是指导、引领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的思想、灵魂,是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政策、检察政策的集中体现。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检察机关要因应时代变化、人民需求、履职需要,持续深化检察理念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及时更新理念,固本培元,铸魂强基。一体推进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政治素质是最根本、第一位的素养。要强化检察人才政治素养的培育,奠定忠诚的政治底色。业务能力是落实高质效履职要求的基本能力。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以业务竞赛为抓手,培育国家级、省市级业务专家、标兵能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促进整体业务水平提升。将职业道德建设融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之中,实现三者彼此交融、相互促进。培育“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实践品格。将“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贯穿人才队伍建设全过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统合人才发展。通过从严管理、以上率下,引导检察人员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使之成为检察人必备的精神状态、鲜明的履职特征。
健全用才机制,激活检察人才“能量”。用才所长。用才贵在扬长避短、化短为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通过政治考察、档案筛查、素能测试等方式,发现每一名检察人员之所长。让年轻干警在多个岗位实践学习、加压锻炼,提升检察人才的层次水平。用当其时。只有在最佳时机使用人才,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应有效能。对发展潜力大的检察人才,要把握好时机,保证其发展有空间、干事有舞台、成事有地位,最大限度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用在其位。用好人才,关键在于知人善任,做到人岗事适配。量才使用,用在其位,避免人才在“等、耗、熬”中被湮没或者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