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晶
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新时代新征程上,行政检察面临着更高履职要求,为此,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围绕人口大区的区情,主动适应社会治理点多面广、行政执法压力持续加大、监督力量协同不够等现状,积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三位一体”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探索破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等问题,为促进人口大区善治、精治、共治贡献检察力量。
在党委领导下,以“组织支撑”给足监督底气。一是设立区级层面的综合协调机构。在全省率先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增设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有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3个成员单位,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防范重大执法司法风险等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后,联动处置化解的一起金额达1900余万元的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省“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
二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监督格局。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开展行政检察“五大行动”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促进行政检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同。与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回溯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通报评查结果,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在区委政法委统一安排下,共参与评查行政执法案件200余件,针对土地执法、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领域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文明执法。
三是凝聚监督共识助推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察长带头分批次为全区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授课,共同研究在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行刑双向衔接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消除基层执法人员“检察监督就是找麻烦”的认识误区,引领形成“行政检察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共识,推动十家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积极配合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
在政府支持下,以“府检联动”增强监督力度。一是健全机制提升联动实效。在“府检联动”工作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召开全市首个区县层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在行刑双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生民利等方面达成监督共识。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线索移送、争议化解、监督办案等工作,推动“府检联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促进信息共享、办案共研、争议共调、区域共治。
二是专业互补叠加监督效应。强化人员双向交流,与市场监管等5家行政机关构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治审核+检察咨询”工作机制,聘请行政机关7名工作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或听证员,为案涉问题提供专业辅助10余次,持续释放人民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群体能量,监督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派1名检察官担任新都税务“枫桥式”税务分局司法调解员,参与税费争议化解3次,释放“检察+行政”协作效能。
三是制度保障强化监督刚性。推动将行政机关配合调查核实、行刑双向衔接、落实检察建议等情况纳入依法治区考核任务,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不整改等情形严重的,可报告区政府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为充分履职夯实制度基础。立足构建末端见效的行政执法能动监督体系,协同区司法局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执法“末梢”、把监督力量汇集到执法“终端”,制定重大执法“公证见证”、专项整治“跟随监督”等制度,受邀参与、现场监督拆违、罚没品集中销毁等执法见证、行政事务12次。
在部门配合下,以“协同共治”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反向衔接消除追责盲区。在全市率先与区司法局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和行刑反向衔接协作监督机制,定期召开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明确反向衔接工作职责、流程、移送方式及范围等内容。核查刑事案件1300余件,递进式审查“补罚类”“双罚类”“关联类”三类反向衔接案件,针对审查发现的未同步给予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判决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116份,有力推进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源头治理。
二是内外协力延伸监督触角。与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单位建立联合督察机制,专项督察行政执法引发网络舆情及社会关注热议的重大案(事)件,同时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大、纠错率高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督、联合巡查。联合区司法局打造智慧行政检察指挥中心,将检察职能嵌入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促进行刑反向衔接数据远程送达、案件归集办理、监督闭环管理。检司协力推动全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据互联,努力实现从线索“上门找”到线索“主动送”的转变,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8家单位主动移送线索15条,成案10件。
三是多方联调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府检+法检”跨部门综合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规范有序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执行等阶段的争议化解工作。与区司法局涉企行政执法观测点实现信息共享,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跟进监督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15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为5家民企减免加处罚款69万余元,促成4家民企分期缴纳欠缴罚款,2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分别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