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我院依法对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三名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赵萍检察长出席法庭并当庭发表监督意见。
庭前,检察人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质性审查工作机制》要求,全面审查三名罪犯的卷宗材料,通过调阅服刑人员计分考核、行政奖励、历次减刑和日常现实表现方面的台账资料、列席监狱减刑评审委员会等方式,全面了解三名罪犯的改造表现。
我院将继续做好减刑案件的后续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