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对盐城监狱2018年服刑人员第一批次减刑、假释提请案件审查时,依法建议对5名未完全履行财产性判项且狱内月平均消费较高的“三类人员”、1名未完全履行财产性判项且狱内月平均消费严重偏高服刑人员呈报减刑进行从严把握、暂缓呈报,建议得到监狱采纳。
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对盐城监狱2018年服刑人员第一批次减刑、假释提请案件审查时,依法建议对5名未完全履行财产性判项且狱内月平均消费较高的“三类人员”、1名未完全履行财产性判项且狱内月平均消费严重偏高服刑人员呈报减刑进行从严把握、暂缓呈报,建议得到监狱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