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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24年终归案获加刑
2019-03-29 08:20:00  来源:盐城大中地区检察院

  2018年6月27日,江苏某监狱脱逃24年罪犯“陈某某”被抓捕归案,标志着该监狱外逃罪犯这一“旧账”彻底“还清”。

  “陈某某”,1976年至1993年先后四次因盗窃罪被有期徒刑,1993年1月11日被送至监狱服刑,于1994年5月12日在菜园劳作点劳动时乘隙脱逃。24年间,管教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脱逃罪犯一天未捕回,追捕行动就一刻不能停。2018年4月,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开展“清网行动”,监狱再次成立追捕小组,对“陈某某”实施追捕。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通过人像、指纹比对,确认了盐城某村村民顾某某就是盐城监狱在逃罪犯“陈某某”。

  归案后,顾某某交代:1994年5月12日当天在菜园劳作点耕完田,把耕牛牵回牛棚后,想着自己这次犯罪被判刑家里人并不知道,且自己此次入狱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别人的身份信息,即使逃跑了监狱也找不到,所以就沿着公路一路向北跑,第二天下午四点左右回到家中。此后,在逃的24年,他几乎没离开过县城,以务农、卖豆腐等为生,也因为逃犯的身份,即使与邻里发生纠纷、受欺负,也不敢声张,只能忍气吞声。

  2018年11月19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发现罪犯顾某某供述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案件卷宗中所载明的“陈某某”脱逃路线与顾某某供述不一致、“陈某某”当年讯问笔录所取指纹证据来源不清等等,如何证明顾某某就是当年脱逃的罪犯陈某某呢,这给承办人出了一道难题。核实顾某某身份是当务之急,承办检察官立即进监找顾某某进行讯问,对顾某某当年逃跑经过、年龄等情况逐一梳理,并根据梳理情况形成完整的补充侦查提纲,退回监狱补充侦查。随后,监狱根据补充侦查提纲与顾某某的姐姐、弟弟、邻居等逐人谈话了解,会同检察机关赴上海对顾某某进行骨龄鉴定,对照监狱所在地地图修正脱逃示意图,规范当年罪犯“陈某某”指纹提取渠道,至此该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2019年2月25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拿到案卷的当天,在司法援助律师现场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向顾某某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顾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适用程序等表示同意,并依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19年3月14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顾某某脱逃案,3月20日,法院完全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对顾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与前罪余刑二年一个月二十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本案的成功办理,有效节约了刑事诉讼时间成本,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