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张某,男,198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河北唐山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表扬3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9个月。目前,案件已依法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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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呈报服刑人员张某减刑一案
2019-05-23 09:47:00 来源:盐城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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