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陈某,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汉族,江苏沭阳人,因犯盗窃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表扬5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7个月16日。目前,案件已依法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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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呈报服刑人员陈某减刑一案
2019-05-23 09:51:00 来源:盐城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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