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王某某,男,1985年5月5日出生,汉族,江苏灌云人,因犯交通肇事罪、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表扬3个,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予以假释。目前,案件已依法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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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呈报服刑人员王某某假释一案
2019-05-23 10:02:00 来源:盐城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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