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5日在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0-11-14 17:54:00  来源: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先后有17个集体、2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连续第四年被省检察院书面通报表扬,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盐都、响水两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五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文明接待室”。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市委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和“五个一”战略工程,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中体现检察机关应有的担当。

  (一)围绕产业强市,全力保障实体经济良好运行。制定出台保障安全生产十项措施,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有效凝聚工作合力。全年办理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重大责任事故、非法集资、盗窃等犯罪40人,派员介入调查安全事故31起,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1人,工作做法及成效得到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完善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建立涉产权案件分析研判制度,为产权保护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年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11人。出台《服务“一部车”战略工程的实施意见》,完善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一部车”产业链涉企犯罪7件18人。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零首付购车”系列诈骗案,并对涉案企业管理问题提出防范建议,促进完善管理制度。

  (二)围绕生态立市,倾力守护盐城“碧水蓝天”。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4人。大丰区检察院办理的张百锋污染水环境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挂牌督办案件”。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7人,立案侦查10人。东台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开展环保非诉执行专项行动,有效执结到位19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8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2件,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宣传推介。射阳县检察院对一起家禽养殖引发水污染事件,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受到地方党委政府肯定。

  (三)围绕富民兴市,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积极推进平安盐城建设,突出打击杀人、抢劫、强奸、涉黑涉恶、黄赌毒、电信诈骗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年批准逮捕3356人、提起公诉7013人,其中查办了公安部督办的“网络水军”案,周某某等3名涉嫌勾结境内外网站、恶意炒作诽谤我国党政机关的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全力做好十九大维稳工作,依法批捕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犯罪9人,实现进京赴省非访“零登记”。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77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58件,信访接待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深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工作,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88人次,向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9万元。阜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留守儿童之间的校园暴力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1件24人。盐都区检察院推动开展辖区内含铝“毒包子”制售情况专项检查,对7起犯罪线索督促职能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贯彻惩防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惩治预防腐败两手抓,着力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一)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4件173人,同比分别上升23.1%、9.5%。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查办科级干部31人、处级干部8人,同比分别增长106.7%、300%。圆满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某某受贿案查办工作,依法查处市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吴某某受贿案、市体育局原党委书记杨某某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主动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支农惠民资金管理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4件41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5人,进一步促进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同时,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力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任务,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平稳衔接、顺利交接。

  (二)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打击行贿犯罪的部署,坚持行贿受贿犯罪一起抓,制定《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从严查处行贿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在行贿犯罪线索移送、通报研判、办案协作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从严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全年依法查处行贿犯罪24件30人,有效遏制行贿犯罪多发势头。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效,全年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280次,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0家企业及个人被取消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资格,为工程招投标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三)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进“专业预防工作质效年”活动,全年开展预防调查20次,案例分析71次,警示教育251次,预防实效性进一步提升。联合医疗机构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活动,先后召开预防宣讲会36场次,受教育人数近万人,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完善规章制度12项。依托新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创作廉政短片、微电影4部,响水县检察院制作的廉政动漫《啃粮记》,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市检察院报送的年度惩防职务犯罪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并批示转发至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研究。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针对执法司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出台《诉讼监督线索“案件化”管理办法(试行)》,对重大监督事项范围、监督线索流程管理、监督案件证据规则等作出指导性规定。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人、监督撤案77人、纠正漏捕漏诉85人,质效明显提升。构建刑事抗诉一体化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诉判不一备案审查制度,全年提出刑事抗诉25件,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刑事抗诉工作先进集体”。研究出台《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意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和侦查监督作用,全年公诉环节自行补充侦查案件33件,促进提升了公诉案件质量。

  (二)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查活动,依法监督纠正脱漏管22人、建议收监27人,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12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依法发出监督纠正文书227份,监督执行到位金额930.1万元。大中地区检察院推行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机制,督促111名服刑人员履行财产刑132.4万元。建湖县检察院对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研判报告,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扎实抓好刑事执行环节案件查办工作,一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国优秀案件”,两件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件”。

  (三)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全年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1件,法院审结24件,已审结案件原审裁判改变率10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已采纳15件。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对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1件,已采纳233件。突出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全年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2件。根据办案中发现的违规代理导致虚假诉讼多发现象,提出建设性的工作建议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有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办工作。亭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发展活力

  聚焦重点改革项目,持续发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精准实施,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操作细则》,规定入额院领导必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市入额院领导实体性办案1073件,形成良好示范。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将10个条线169项办案职权授予检察官行使,授权比例超过60%,凡属检察官决定的办案事项,均由其独立办理、自己决定并签发相应的法律文书。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目前随机分案数量占受案总数的94.7%。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促进司法责任有效落实。

  (二)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坚持把“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作为选任员额检察官的标尺,全市分两批次遴选员额检察官373名;构建专业化办案单元,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设置检察官办案组55个、独任检察官320个,并通过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会诊”作用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注重司法办案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完成“苏检掌上通”、案管大数据等六大平台建设,实现大数据研判分析和法律文书自动生成,促进了办案效率提升。新办案机制运行以来,检察官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市仅公诉员额检察官就依职权独立决定案件580余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7天。

  (三)检察公信进一步提升。注重抓实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促进实现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制定《流程监控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红、绿、黄、蓝”四色预警制度,对2367件案件进行分色预警,形成监控卷宗68份。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4次,累计评查案件5832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823条、法律文书4423份、重要案件信息465条,有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切实加强检律互动,全年通过专门平台向律师推送案件诉讼信息2970余条,安排律师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26次,接待律师阅卷1779次,有力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落实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专项约谈40余人次。

  五、从严从实狠抓队伍,聚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以打基础、练内功、利长远为抓手,努力使基层发展更有活力、检察队伍更有战斗力。

  (一)抓党建带队建。注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制定清晰的工作目标思路,坚持领导实抓、工作实做、基层实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专家理论辅导、支部研讨交流、全员撰写心得等形式,努力学懂弄通做实。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机关党委班子成员,狠抓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以检察英模、时代先锋为榜样,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一名驻村扶贫干警获评“全省扶贫济困奖”,一名干警获评“盐城市首届十佳德法模范”。

  (二)抓均衡打基础。出台《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均衡化发展实施意见》,树立“岗位在市院、阵地在基层”理念,引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下移工作重心,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修订完善绩效考评方案,突出核心业务导向,引导两级院聚焦主责主业抓工作。深入开展基层院结对共建,促进互动交流,发挥帮带作用,实现齐头并进、均衡发展,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大力提升队伍素能,出台《加强人才建设的办法(试行)》,深化“小课堂”实战实训功能,实行员额检察官“课题制”,提升培训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省公诉人论辩赛、司法警察专业技能竞赛中,我市代表队荣获两个团体奖,两名干警获评“十佳标兵”。

  (三)抓廉政树形象。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市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并将此作为发现问题、提高站位、改进工作的主抓手,对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措施促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岗位清单、履职台账“三位一体工作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研究编制各部门岗位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风险等级和具体措施,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381个,制定防控措施2752条。不断深化正风肃纪,组织巡察6个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规检纪、规范司法等情况,全年开展廉政谈话315人次、提醒谈话26人次,滨海县检察院“三查三访三谈”加强内部监督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年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6件,向人大专题报告侦查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10余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人士开展视察评议、庭审观摩、新闻发布会等活动73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监督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综合素能有待进一步增强,干警在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检察工作方面还有不足。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省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坚实基层基础、聚力均衡发展、争创全省先进”目标,持续聚焦“服务大局、检察监督、改革创新、从严治检”四项重点,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努力在“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中有新作为。

  (一)聚焦服务大局,更加精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新部署、新要求,提升工作标杆,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不断增强检察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着力发挥司法保护创新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效检察服务。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突出问题,保障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聚焦检察监督,努力满足人民公正司法需求。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实践,认真思考谋划改革背景下检察监督体系的完善优化,积极探索新的履职方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交付执行、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严格执法。

  (三)聚焦改革创新,提高司法改革系统性集成度。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评估司法责任制落地实效,查摆入额院领导办案、职权清单执行、检察权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准对焦、找准问题、立查立改。根据上级部署,全力推进职业保障、员额退出、内设机构改革、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落实,最大限度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成效。按照省检察院检察信息化工作部署,推广适用数据化的证据审查标准,减少司法任意性;推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精细化适用法律提供智力支持。

  (四)聚焦从严治检,持续优化司法供给能力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党性修养、政治站位。完善专业化培训体系,创新贴近司法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办理知识产权、网络安全、金融证券等案件的专门人才。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健全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机制,严肃执纪问责,打造让人民放心和满意的过硬队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推进诉讼的公开民主透明,构建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关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开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征程中体现新担当,谋求新发展,为“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报告第3页第7行):是指提起公益诉讼前,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2.特困刑事被害人(报告第4页第2行):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生活特别困难,而又无法从其它途径获得救助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

  3.自行补充侦查(报告第6页第15行):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等情形,不能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决定,自行开展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的诉讼活动。

  4.财产刑执行监督(报告第6页第21行):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5.员额检察官(报告第8页第7行):是指根据中央和最高检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46%、15%,其中检察官实行员额制,经遴选择优选任。

  6.三查三访三谈(报告第11页第5行):是指滨海县检察院探索实行“班子成员每周带队督查、纪检监察不定期抽查、专项小组分类检查”,建立“常态化谈心、告诫式谈话、针对性约谈”和“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的工作制度,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内外联动监督网络。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