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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中检察切实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
2020-07-13 09:17:00  来源: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系统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大显著优势”,其中一条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阅读采访实录《习近平在宁德》,该书通过受访人的口述,生动再现了习近平同志在主政宁德时展现出的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既要有“滴水穿石”的精神,谋长远的发展,又要有“弱鸟先飞”的意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跨越发展。国家在创新,社会在发展,检察工作也必须跟上发展的步伐。具体而言,应当把创新作为工作重点,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加快转变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以敢闯敢试、敢想敢干、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胆略,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创新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巡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要“走出去”,借鉴全国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思考和探索符合盐城工作实际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理性思考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的有机衔接模式,努力打造巡回检察“盐城样本”。创新开展工作,人才和队伍是基础,针对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职能单一造成干警在综合素能方面存在的短板,着重在增强干警“我能干”的本领上下功夫,明确由具有一定专长或法律实践经验的检察人员,从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检察技能等方面对青年干警进行“传、帮、带、教”;争取市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选派部分青年同志到市院条线跟班学习锻炼,参与重要文稿起草、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担重大研究课题等,给青年业务骨干压担子,拓宽干警视野,推动建立人尽其才、各展所长的良好格局。通过打牢人才基础,确保真正把监督纠正问题与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统一起来,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书写“不负历史和人民”的新篇章。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