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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检察开展纪律作风“四自”专项整治活动
2018-12-28 10:32:00  来源:大中检察院

  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自查自纠、自省自警”专项整治活动。征汉年检察长要求干警全身心投入到“四自”活动中来,并就如何开展好此次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正视问题,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开展好纪律作风“四自”专项整治活动。市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四自”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整治检察人员纪律观念不牢、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廉洁自律不严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良好社会形象。作为派驻检察机关,院领导和各部门长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带头参加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活动计划安排和要求,带头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每一位干警要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排查,自我纠正,将问题充分梳理、整改到位,努力提升大中检察队伍的司法公信力、整体战斗力,不断展示大中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是真抓实干,强化铸魂提能,切实开展好纪律作风“四自”专项整治活动。纪律作风方面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是我们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尤其是我们领导班子和干警自身素能存在不足。为此,大中院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记牢上级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巧,力求通过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为新时代大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勇于担当,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开展好纪律作风“四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纪律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其目的是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助发展的良好氛围。大中院每一位干警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对照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重新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监管。检察综合管理部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要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治活动中工作不力、查纠不力、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倒查追责。力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持续保持大中检察队伍“作风正、干劲足、精神好”的良好风貌,助推盐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