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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上帝之眼”与呼吸空间
2020-11-08 09:21:00  来源:检察日报

  公司最近在各个角落都安装了高清摄像头,360度无死角,员工从进公司的那刻到离开公司,都在监控范围内。有同事吐槽:这不是侵犯我隐私权吗?公司出这招实则为了更好管理员工,但全程留痕的模式让人一时还难以适应。这高高架起的“第三眼”倒让我想起影帝汤姆·汉克斯和艾玛·沃森主演的电影《圆圈》。

  故事场景设置在未来某日,女主人公梅欣然应聘于一家名为“圆圈”的互联网科技公司,这是一份让诸多年轻人都梦寐以求的职业,高薪、前沿,用户所有信息都和“圆圈”操作系统联结,一个人的家庭信息、成长轨迹以及行踪动态都被公司收集并储存。创办人埃蒙为他发明的“上帝之眼”骄傲,这是一款微型记录设备,可以藏匿在任何地方进行全方位拍摄,并实时记录、分析数据,只需点开镜头,即可“穿越”到你想去的地方。

  在他“秘密就是谎言”“分享就是关怀”“隐私即为偷窃”的宣传口号下,一个零犯罪、无腐败、无灰色地带的社会诞生了!然而,这样处处被监视,即便是路人,只需掏出手机,便可以随时随地查看你行踪,让你无处遁形的状态好吗?

  起初的新鲜劲过去后,梅觉得事态朝着越来越不可控的方向发展,她开始探寻“圆圈”真相。直到有一天,梅的好友莫瑟被网民指控为“鹿杀手”,在直播过程中,因逃避无人机追踪不幸坠崖身亡。梅突然惊醒,“圆圈”创造的神话严重扰乱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应当被关闭。

  这部电影不仅仅遥想了未来社会,在高科技引领下人们似乎一切都无所不能、无孔不入,更反思了信息化时代下人们网络社交和隐私权问题。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名词”的涌现,人们生活方式正处于急剧变革中。互联网打破了时空距离,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前所未有的紧密,只需添加一个微信,就能认识一个新朋友,朋友圈、微博动态可以随时关注他人生活状态、个人喜好,GPS系统让人随时随地被定位。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微信用户已经突破10亿,仅仅五年不到的时间,大数据迅速渗入我们的 生 活 ,“ 微 信 ”“ 微 博 ”“ 直 播 平台”,它们就是我们真实生活中的“圆圈”公司。

  不得不说,大数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福音。足不出户即可购物,一部智能手机就能走天下,身份信息、指纹采集、DNA比对让一些陈年命案得以昭雪。疫情期间,互联网时时更新的信息让我们清晰查看身边有没有确诊病例以及病例出行轨迹,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然而,被呈现在放大镜下的部分引发了黑暗中人们的窥探欲,个人在社交朋友圈展示生活动态的同时,各种秘密也随之被泄露。比如少数人动用社交网络力量曝光确诊病例的隐私,人肉搜索他们与病情无关的信息,甚至泄露电话、家庭住址,这些都对隐私权保护带来了极大挑战。

  每个人都需要呼吸的空间,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我国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隐私权”概念,明确规定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控制权,个人活动自由权,私有领域不受侵犯权,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和加强,是一个国家法治不断完善、人格更加得到尊重的一个积极表现。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通过法规对隐私权予以保护的国家,1974年的《隐私法案》是美国最重要的一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该法案对政府机构应当如何收集个人信息、什么内容的个人信息能够储存、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如何向公众开放及信息主体的权利等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以此规范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平衡隐私权保护与个人信息有利利用之间的紧张关系。加拿大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案》,根据这项法律,所有收集信息数据的网站必须向它们的客户说明是谁在收集信息及为何收集信息。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1032条对“隐私”“隐私权”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相较以往而言,隐私的界定范围进一步扩大,隐私权作为单独的人格权被法律保护。

  法典第1033条也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人不得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明确指出个人信息的私密信息,适用于隐私权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发明科技、操纵机器的从来都是人。沦丧道德底线,被滥用的科技,无疑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风险不可预测,人类的无限潜能被开发的同时,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对“新事物”予以规范和限制。谁可以拥有“上帝之眼”,或者更进一步,谁有权以“上帝的视角”对这个世界以及他人杀伐决断,是摆在每一个人面前的考题。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