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力度,逐步探索形成守护安全生产“点线面”递进式新矩阵,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找准“安全点”。成立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包含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公共安全事件依法介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等在内的制度矩阵,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会商协作机制。坚持将贯彻“八号检察建议”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一体问效。严惩安全生产领域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强化涉企诉讼活动监督,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形成有力震慑,以打击促预防。注重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安全生产类案件“一体融入式监督”,确保治理不落、监督不弱。
二是完善“安全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漏洞或怠于履职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开展“窨井盖规范管理”“无障碍出行设施”“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等专项监督,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推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意见,明确重点任务,围绕《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参与社会治理问题研究》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刑事风险、成因以及治理困境,提出相关防治对策。
三是梳理“安全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社会危害不大且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情况,依法适用不捕不诉、提出从轻量刑建议等宽缓措施,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打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品牌,在企业云集的南山区粤海街道设立工作站,搭建检察机关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为企业提供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法治服务。建立“嵌入式”护企服务模式,通过检察官社区工作联系点制度,将联系点设置进一步延伸至企业园区,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通过送法进“企”、送法上“网”、送法入“心”等方式,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沉浸式”案例说法,实现以“一案办理”推动“一域整治”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