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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04-13 08:13:00  来源:检察日报

  葛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助推“中国之治”的重要支点。作为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投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排查互联网金融、投资融资等方面风险,重点惩治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建立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惩防教育机制,定期公布惩治金融犯罪案件数据、发布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加强对金融犯罪的研究,厘清新型金融形态和金融犯罪的界限,提高指控犯罪水平和办案质效。依托办案针对金融监管环节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提出精准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完善预防预警措施,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树牢涉企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推进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常态化。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络,探索构建常态化诉求传导平台和会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司法不当引起的损害民企合法权益问题。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企业运营风险研究引导,帮助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坚决守护碧水蓝天。主动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的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社会公益保护力度,注重建立和运用生态修复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环境跨区域公益保护联盟,加强区域内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督促执行和理论探讨等方面的协作联动,为世界遗产保护贡献智慧。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打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健全专班办案机制,建立专业化办案组,调配力量集中办案,加快办案节奏,严格落实案件审查把关制度,提高诉讼质效。紧盯“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联动衔接,在深挖攻坚上见成效。强化类案分析研判,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注重总结提炼专项斗争经验,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助力平安盐城建设。

  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加强与信访、司法等单位的联动配合,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好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申诉案件回复、答复质量,对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把法、理、情说透。建立申诉案件常态化公开听证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律师等第参与,共同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嘉年华活动,由法治副校长带队讲授“开学第一课”,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宣讲家家到。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动,研究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等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教育中心、观护教育基地建设,构建未成年人检察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

  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法律公正实施。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推进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试点工作,突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侦、捕、诉、监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民事执行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力度,持续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机制,以“精准化”办案促进依法行政。

  切实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拓宽检务公开平台,发挥好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等传统窗口作用的同时,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应用,构建实时性、全方位、互动式信息窗口。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业代表和普通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办理的典型案事例、检察特色亮点等,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主动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作者为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