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市检察工作务虚会精神,赵萍检察长领学了会议重要部署和葛冰检察长讲话精神,并就抓好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谋划和推动2021年大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关键少数要记牢先进性,切实发挥好在各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与干警共同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自觉行动,深入派驻一线履行好对监狱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执行力,营造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在培育会干事的本领上做实功,从政治理论、检察业务等方面对干警进行“传、帮、带、教”,拓宽干警视野,提升综合素能。
二是监督办案要立足高水平,力争业务质效和检察影响力实现双提升。要发挥好“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双剑合璧,形成监督办案新成效。当前,要进一步做好高墙内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对“减、假、暂”活动监督,确保更加规范公正科学;进一步维护好服刑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进一步发挥智慧检务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确保监督更加高效;进一步增加培树典型精品案例的敏感性,放大办案效果。
三是从严治检压力要传导到位,用规范公正廉洁成就检察机关战斗力。以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着力点,结合上级即将开展的近三十年“减、假、暂”案件核查工作部署要求,从实体、程序方面深入排查和解决执法不规范和我们自己驻监检察工作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岗位职责,健全督查考评机制,用好业绩考评抓手,强化履职主体责任,持续提振队伍精气神,提高规范化程度,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