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大中检察讲坛”第七讲聚焦派驻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职能定位
2017-11-07 20:11:00  来源:

    近日,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大中检察讲坛”第七讲如期开讲。大中院金干林副检察长以《浅谈驻监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检察中的法律定位及职能作用发挥》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

  讲座过程中,金干林副检察长从驻监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的法律定位问题、驻监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的主要载体途径、驻监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的有效实务模式三个方面,对驻监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的制度依据、法律困境、监督途径以及监督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  

  最后,征汉年检察长对讲座进行了点评。征检指出,财产刑执行一直是司法“老大难”问题,弱化了刑罚的惩罚性,不利于突出《刑法》的惩戒和教化功能,派驻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中可以大有作为。金检结合财产刑执行监督中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对驻监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好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全体派驻干警要认真消化理解,并结合派驻检察工作自觉加以运用,积极推动大中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