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峰 刘典强
龚有融,今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是清代著名的书画家。乾隆四十四年(1779)中举人,嘉庆十七年(1812)大挑一等(清朝乾隆年间制定的一种科考制度等级),选任为山西崞县知县。
史载,龚有融在赴崞县就任知县时,从重庆到山西的路途艰险,他仅带一名随从,乘坐破旧的马车长途跋涉。依照崞县当地旧例,新官上任,地方士绅照例馈赠财物致贺。他到任时,看见崞县百姓生活十分困难,便整肃风气,摒除陋习,拒绝接受士绅的千金馈赠。
除了拒敛民财,龚有融还不惧权贵。在任知县期间,遇到巡抚巡察县务,如果接待巡抚一行,就必须从老百姓身上搜刮钱财。龚有融于心不忍,便自己出钱接待。因接待不周,导致巡抚随从大闹县衙。当时,龚有融正在吃饭,他举着自己所吃的素菜淡饭向众人说道:“这就是我所吃的饭菜,大家一起吃怎么样?”不久,龚有融因得罪巡抚,被调任偏远的石楼县任知县。当时,他已六十岁,于是称病辞官还乡。
龚有融离开崞县时,当地百姓拉着他的车辕哭着送行。后来,百姓怀念龚有融为官清正,在崞县为他建立生祠奉祀。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凡说——
龚有融为官谨慎,面对金钱诱惑,廉洁自律、不忘初心,其爱护百姓、不惧权贵的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至今仍然值得学习。
近年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理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三实强检”(实在、实干、实效)文化品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通过与美术学院合作,在办公区打造廉政漫画走廊,充分发挥走马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文化底蕴,挖掘其中的廉政元素,邀请走马镇民间艺人到我院开展廉政故事会讲座,讲述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廉政勤政故事,教育干警讲礼仪、知廉耻,逐步将“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三廉理念”融入到“三实强检”文化品牌中,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检察队伍。
(本报记者李立峰通讯员刘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