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积极构建减刑、假释标准化监督办案机制,促进减刑、假释公平公正。
与监狱、法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2021年以来,三方围绕如何强化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办理,把握标准和尺度等议题召开联席会议6次,研究解决涉及罪犯减刑幅度确定、财产刑判项履行、从严标准把握等争议和疑难问题10个,办案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建立实操化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减刑、假释办案工作指引》,探索推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模式。将监督关口前移至监区呈报阶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未依法呈报等问题。事中监督注重从主客观两方面,审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据材料,对具有立功表现、证据存疑等情形的开展调查核实。针对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强化与社区矫正地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避免监督后“一放了之”。
放大监督办案效应。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注重从促进司法公正的角度发现和解决问题,以促进减刑、假释公正为抓手,注重对原审判决查漏纠偏。在办理减刑、假释监督案件中,及时监督纠正原判决漏判、财产刑判项不明确、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敦促罪犯履行财产刑260万元。
(作者: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