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
完善兼具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的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是一项兼具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的法律制度。现行行政复议法实施20多年来,取得重大成效,但新时代改革和发展对行政复议制度解纷、救济、监督提出了新要求。国务院于2022年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提交了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启动行政复议法的修法程序。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对现行行政复议法确定的行政复议体制、复议范围、复议程序等进行了重大修改,为建构和完善兼具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的中国特色的行政复议制度奠定了较好基础。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最重要的是应明确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中国特色,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对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可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可实行“一并复议”和部分“直接复议”的制度,对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可吸收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律师和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