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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十二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
2021-03-18 20:02:00  来源: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3月18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开展了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

  会上,支部书记、赵萍检察长传达学习了市委戴源书记主题党课精神和市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部署要求,领学了毛泽东“延安整风”三篇论著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抓好对党史、检察史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在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传承优良传统,赓续红色基因,确保检察履职能够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历史基因”。在贯彻落实新思想、新理念的过程中,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 “践行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要求,深入了解党和国家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与检察工作的关联度,准确把握发展环境之变,不断更新检察司法理念,在监督办案中体现对高质量发展的领悟和支持,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促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贡献力量。

  二是要把制约监督的政治责任、法定职责扛起来,通过探索推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督,既要防止“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要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在实打实的监督办案中,自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一视同仁”,由此充分体现、落实宪法法律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司法政策,追求、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要以延安整风精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特别要对近年来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回头检视,从实体、程序等方面深入排查和解决执法司法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核查具有特殊身份、减刑幅度大、考核计分高等重点案件;就检察机关自身而言,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对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未及时纠正等问题。通过深排查,严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更加积极地推动监督办案深入化、规范化,确保每一起案件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权威性。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