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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察监督职能 从严惩治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
2019-12-16 08:34:00  来源:检察日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梁根林

  近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红塔区人民法院、通海县人民法院等人民法院对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系列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分别判处涉案的15名司法工作人员二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孙小果的继父、母亲以及其他两名重要关系人判处七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中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从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到监区管教干警,从省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到基层派出所所长,在金钱、利益、人情的腐蚀与诱惑之下,无一例外地成为孙小果及其重要关系人的马前卒,为孙小果案再审改判不遗余力提供帮助,在孙小果服刑期间不择手段地为其违法减刑出谋划策,在孙小果出狱后心甘情愿地为其违法犯罪保驾护航。正是由于涉案公职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致使孙小果“脱罪”减刑出狱后继续为非作歹,称霸一方,逐渐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逍遥法外的孙小果再次落入法网,司法机关不仅对孙小果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新实施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追诉,对孙小果案原再审判决与二审判决所涉二十年前的强奸等犯罪案件启动再审程序,而且在事隔十多年后对涉案公职人员为孙小果再审改判、违法减刑所涉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减刑、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为孙小果违法犯罪提供庇护所涉徇私枉法、受贿案,坚决依法予以刑事追诉与从严惩治,表明了中央依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犯罪的坚定意志,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孙小果案的广泛关注与热切期待,彰显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颠扑不破的自然正义,更是以个案正义推动法治进步的具体实践。

  在依法追诉涉孙小果案系列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对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的19人,分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对上述人员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的依法追诉表明,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检察机关虽然不再主要通过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但是,惩治和预防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仍然是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并通过聚焦诉讼监督职能而得到了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必须坚守客观公正立场,聚焦于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特别是通过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与出庭支持公诉,追诉、惩治和预防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廉洁、勤勉地履行职责,同时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错误决定,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追究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定罪正确,量刑适当。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