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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永刚: 方寸之间 笃行不怠
2024-03-14 11:2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在工作中践行为民初心,在奋斗中闪耀青春风采。2005年进入响水县法院工作以来,二十载风雨坚守,从执行现场到商事审判一线,贺永刚始终保持着谦逊、质朴、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基层岗位上默默坚守,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盐城市优秀法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公平正义卫士”称号。

  肩担正义

  守护世间温情

  “感谢贺法官帮我们这么快拿到了赔偿款。”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汪某酒后驾驶汽车致严某当场死亡,后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应赔偿严某死亡赔偿金等合计93万余元。执行中对汪某肇事车辆进行了拍卖,拍得款项7万余元交付申请人,剩余款项无法赔偿到位。

  因死者严某的父母亲均为高龄老人,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赔偿款对他们今后的生活非常重要。贺永刚感到,民生案件承载民心之所盼,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息息相关,依法有效执行每一件涉民生案件,是体现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人民至上理念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他了解到汪某有个儿子,在外地工作。于是,主动联系到汪某的儿子,将相关情况向其释明。经多次耐心工作,儿子小汪代父亲还款50多万元,该案顺利执结。当执行款送到了严某的父母手上时,老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公正司法

  助力暖企护企

  “暖心公正,护企同行,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一名商事法官的责任和担当。”贺永刚在工作中贯彻善意文明的审判理念,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助力新时期企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社会责任。

  在办理某材料公司诉某不锈钢铸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辽宁省大石桥市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冻结某不锈钢铸造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4997950.89元。后某不锈钢铸造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大石桥市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响水县法院审理。该不锈钢铸造公司向法院反映其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导致工人工资在中秋节前无法正常发放。

  在得知此情况后,他积极与大石桥市法院及公司的债权人沟通协调,解除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终顺利地保障了工人工资的发放。工作中,他能够积极考虑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切实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法之名

  呵护“少年的你”

  “大家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

  “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9月22日,响水县小尖小学报告厅里气氛热烈,响水法院民二庭庭长贺永刚正在给学生们带来一场特殊的“开学礼物”——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课堂上,同学们针对法官讲解的案例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会遵纪守法,提升自我防卫能力,勇敢对不良行为说“不”。

  开学季、“六一”儿童节……每一个与孩子们相关的重要时间节点,校园里都不乏贺永刚的身影。他会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用真实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精心设计普法PPT、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展览等,为孩子们带去一场场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盛宴,在孩子们的心中播撒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种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近年来,贺永刚坚持办案、普法两不误,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厚植校园法治土壤,同学校和家长一起,凝心聚力,携手奋进,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萤火之光,虽不及皓月,亦能照亮远方。”因为热爱,便风雨兼程。贺永刚始终怀揣着对法律的敬仰、对人民的挚爱、对党的忠诚,担当起司法重任,用一份法治情怀,去面对每一个疑难复杂案件,努力让公平正义之光在人民心中熠熠生辉!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