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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红: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2019-05-14 17:02:00  来源: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办公室内,检察官王友红正在仔细认真审查罪犯又犯罪案件卷宗材料。

  此时,办公室电话响起:“我是服刑人员蒋某的表哥曹某,我要向你们反映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狱服刑人员每日劳动十几个小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二是服刑人员蒋某生病,监狱未给予治疗,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接到电话后,王友红立即将案件卷宗收起,通过监狱智能管理平台查阅服刑人员蒋某的信息登记表,深入监区与服刑人员蒋某核实反映情况。

  “我和曹某仅仅是朋友关系,他之前也在监狱服刑过。我只是在与妻子会见时谈到过最近在车间干活有点累,没有说过其他问题。且监区并不存在超时劳动的问题,监区加班都要经过严格审批。我要求看病,监区都会及时安排。我没有情况需要向驻监检察机关反映。”服刑人员蒋某说。

  为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王友红向监区其他服刑人员了解监区每日劳动时间情况、查阅监区加班审批材料,并回放了该监区近一个月以来视频监控录像,发现监区近一个月以来每日平均劳动时间约8小时15分,且当月监区仅经审批安排5名服刑人员加班,其中并不包括服刑人员蒋某。曹某反映情况并不属实。同时,王友红到监狱医院查阅蒋某的病历资料,了解到蒋某患有心脏病,监狱医院在一周内为其进行了心电图检查,并对症给予药物治疗,效果不理想,目前监狱医院已经过二次诊断,更换了药物,正在治疗中。

  因恰逢监区会见日,当日下午,王友红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曹某及服刑人员蒋某母亲及妻子。“我只是听说监狱内可能会存在这些情况,担心蒋某也许在狱内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于是想到向驻监检察机关反映,感谢检察官能够尽心尽力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曹某如是说。

  “作为驻监检察官,由于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一般检察官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但是,无论岗位在哪里,重要的是始终保持一颗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王友红说。

  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检察官王友红已记不清多少次深入监区开展实地检察活动、审查过多少卷宗、和多少服刑人员谈过话。监狱日益提升的监管执法水平、不断优化的改造环境秩序,是对他努力付出的最好回报。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