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盐城大中: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警惕长存 切实筑牢大中检察队伍思想防线
2019-06-21 08:35:00  来源: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体检察干警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高检院关于个别检察人员不正确履职问题的通报。征汉年检察长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警惕长存,并就如何全面、精准履行好自身职责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从严治检责任。大中院全体干警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通报》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到刑事执行检察和监狱检察工作岗位平凡但责任重大。在工作中,全体干警必须切实、扎实履行好自身的各项职责,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办好案,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将重自律的各项要求落实检察工作始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对司法办案以及队伍建设过程中对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不认真履职等问题,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全面履责,严格杜绝不正确履职行为。通过学习《通报》内容,全体干警和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忠诚履职的极端重要性。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完成好这一使命,要有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决不能安于现状、消极懈怠,要勇于树立担当意识、作为意识,积极开拓进取,不能由于目前处于改革的叠加期而降低监狱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标准。要把派驻、巡回检察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监管场所不正确、不全面履行职责的行为,要早发现、早把控,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不断提升对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活动等情况进行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

  三是警钟长鸣,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上级通报的公职人员特别是检察人员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们及时组织学习,目的是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本单位制度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正确、不廉洁、不规范履职的风险,以期把队伍建设的预防问题做实、做细、做好。通过学习《通报》内容,全体干警不仅在思想上受到震撼,更要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就大中院而言,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尤为重要,全体干警和工作人员要始终把安全防范作为大中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理念,共同协助监管单位做好各项刑事执行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同时要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建设,将思想政治建设完全融入具体办案实践中,确保我们的队伍积极向上、忠诚可靠,牢固树立大中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