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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检察全力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 监督格局
2019-06-21 08:36:00  来源: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检务督察工作是为了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全面精准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举措。高检院当前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是检察机关开展好此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在工作中应当严格加以贯彻执行到位。

  一是提高站位,全面认真做好检务督察工作。检务督察工作是为了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全面精准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举措。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突出,必须不断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发挥检察机关立检为公,司法法为民的积极作用。作为监狱检察机关,大中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检务督察推动整个大中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在新时代开创新局面。

  二是规范有序,全面认真做好检务督察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抓牢抓实当前检务督察工作的六项具体职责,及时学习和领会检务督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履职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同时,检务督察工作是一项动态工程,要做到监督与保障共存,需要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动态督察机制,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把影响检察工作的各种不利因素和苗头倾向问题清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促进司法规范化,确保对检察工作各项中心任务的顺利进行实现有效监督,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

  三是注重质效,全面认真做好检务督察工作。检务督察工作是为了保证整个检察权的健康运行,采取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内部监督模式。在检务督察工作中,要注重实效,通过督察找出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并指出一些平时不太注重的细节,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能。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不断加强对检察队伍思想指引作用,使干警时刻认清形势、明确方向、坚定立场,确保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检务督察工作不流于形式。检务督察人员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检纪检规,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为整个检察队伍保驾护航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