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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检察和解力度,实质性化解购房办证纠纷
2024-04-28 16:22:00  来源:检察日报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胡 晓

  近年来,大量商品房买卖纠纷进入民事诉讼,其中以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纠纷居多。对该类案件的办理,检察机关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妥善运用检察和解的方式,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分析纠纷背景成因,为检察和解找准目标方向。房地产领域司法纠纷成因复杂,涉及多个主体,案件办理要考虑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考验着检察机关为民司法、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服务的智慧和担当。以贵州省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71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为例,法院对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进行了调减,调减后的标准不仅远低于合同约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也不相适应,使购房者对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产生了疑问。检察机关经类案检索发现,尽管全省法院对于商品房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裁判规则不尽统一,但本案中的大幅调减显然达不到督促合同当事人诚信履约的效果。要对群众进行有效的释法说理,必须对案件背景、成因进行深层次调查分析。经走访调研并和法院沟通,检察机关进一步了解到,近年来市场下行、融资压力和疫情冲击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延迟交房、延期办证等纠纷批量进入法院,在开发商本身承受巨大资金压力的情况下,若按合同约定裁判可能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甚至破产,购房者虽然胜诉却很可能执行不了。要兼顾好保民生和保企业之间的关系,最佳方式就是通过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促成和解。

  立足核心诉求,靶向发力疏通案件堵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最迫切要解决的就是交房难和办证难问题。这一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正向反馈,极易引发矛盾的升级和转化。虽然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违约方,但一味对其采取惩罚手段,不解决其经营的实际困难,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立足于群众的核心诉求。一是要查找交房难和办证难的原因,将问题堵点具体化、精准化,以便针对性采取疏导措施,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要细致核实和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情况,为群众利益受损的赔偿寻找可行性和替代性方案的同时,盘活企业发展的源头活水,帮助企业提高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

  强化多元联动,以检察和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解决行政审批及房地产开发商履行能力这两个关键症结,离不开多部门的协同发力。要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必须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通过上下一体、检法携手、“府院”联动,在促进行政审批、查找房地产开发商财产、加强释法说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和解质效。在办理上述案件中,在省检察院主导下,省、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协调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善相关资料,为71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协调银行和法院,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解除控制,为增强其履约能力创造了条件。此外,对业主方耐心释明当前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困难情况,使业主方同意降低逾期办证违约金,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执行到位。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