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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主业 创品牌 以“四新”引领大中检察 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03-22 08:29:00  来源:盐城大中地区检察院

  检察工作进入新时代,随之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也要有新的调整,今年大中检察工作目标是持续争创全省监狱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排头兵。当前要抓紧抓实做好大中检察工作的“奋进、落实、提升”的具体措施,从理念转变上入手,从目标明确上着力,从初始计划上做事,不断激发大中检察新活力,促进新提升,推动新作为,追求新形象,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一、转理念、树标杆,激发大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新活力。一是理念先进,凝聚共识。张军检察长提出“理念一变天地宽”,现已进入新时代,检察理念要有新调整,司法理念要与时俱进,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平等监督、文明监督和规范监督,平等是前提,监督是方式,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有价值的传统检察工作理念要继续发扬,不适应形势需求和落后的理念要切实转变,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使法律监督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发挥促进和保障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全面深刻理解法律、正确履行职责的作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明确目标,坚定方向。针对 “院小、人少、事多”的现实,近年来,大中检察院坚持“小而特,小而精,小而专”的发展方向,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方式和模式面临新调整,需要进一步拓展检察职能,着重将大中检察院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研究型”的检察院,这是阶段性目标。2019年度工作目标是:争当全省监狱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排头兵,必然要求在专业化和职业化上下功夫,将监狱检察监督工作作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展大中检察工作的相关职能,这是检察机关求发展的大方向,要在检察业务精湛上下功夫,减刑、假释办案要努力形成一套实体化的办案流程,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要走精品化办案制度、走精准化服务制度、走精细化管理制度,做出专业化的样板,尤其是力求在监狱检察监督工作上出成效。三是应势而动,力促提升。对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检察机关应当为人民群众在法治、民主、平等、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更为优质法律服务。派驻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与履行监管职能的执法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社会提供优质法治产品。对于检察机关来讲,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产品的新要求,需要和刑罚执行机关共同落实国家治本安全观,共同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共同教育、引导、改造服刑人员成为守法公民,为社会输送合格“产品”。同时检察机关也面临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派驻检察机关,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工作机制的不断探索、实践和创新,为整个检察改革提供实践性样本,为整个检察制度的完善和提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聚主业、抓业务,促进大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新提升。一是“减假暂”办案新模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对法院原判决结果的实质性调整,打造“减假暂”办案新模式,需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树立“案件化办理”理念。在办理减假暂案件过程中,从监狱提请材料的审核、监区的调查核实、出庭发表意见以及裁定审查监督,全过程都要形成相应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从“三类罪犯”的案件作为实体性办案实行一案一卷,到逐步形成所有的案件一案一卷办理模式,同时所有检察干警要能够结合办案探索和研究“减假暂”实体化办理模式,加大对理论以及实践的经验总结的提升,确保每一起“减假暂”案件和监狱检察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法律、社会的检验。二是纠正不当的新举措。无论是巡回检察、派驻检察,监狱检察的职能都是对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来进行监督。所有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都是对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目的是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弄清根源,纠正不当,促进整改,共同提高。要正确地运用好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两项措施,重点把纠正不当作为监狱检察工作的切入点,不能把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发现轻微不当问题时可以口头纠正,但必须要及时提出,且要督促整改落实,及时留痕;对一些比较普遍且影响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书面建议,目的是督促和协助监管场所共同推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安全执法,进而推动整个检察工作的质效提升。三是线索排摸的新探索。改革前检察机关的职能包括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起诉、刑罚执行监督等。随着《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和调整,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目前检察机关对涉及14个罪名的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主要对部分司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可以行使侦查权。办理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排摸是基础,今年拟率先建立14个罪名典型案件数据库,研判此类案件的发案规律等。作为大中检察干警,要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关注,并搜集、分析相关的案件信息,力求挖掘出可成案的线索,要强化此类线索排摸的意识与能力,对照14个罪名做好相关线索的排摸工作,包括对线索的评估分析,不能忽略任何蛛丝马迹,漏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抓住职务犯罪侦查、安全防范检察、纠正不当或违法等重点,通过在工作中不断地实践,为监狱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三、敢担当、创品牌,推动大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新作为。一是坚持精品化办案。精品化办案主要是在办案模式上下功夫,必然要求将“减假暂”案件作为实体性案件来办理,同时做好罪犯又犯罪等案件的办理。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修改后“两法”的相关要求,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握好速裁程序的应用,抓住案件流程,规范案件管理,以案件受理、办案信息录入、法律文书制作、结案审查等关键节点为抓手,实现对每一起“减假暂”案件的全程监督,将办案规范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各个环节,通过跟踪、提示、预警等方式全面把握案件质量,使案件质量全程处于监管视线之下。对各类案件办理要形成有标准、有规范、有要求的工作流程,确保案件质量无瑕疵。强化案件的评查,不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专项检察。夯实办案基础工作,除做好统一业务系统和刑事执行系统的填报外,无论是“减假暂”案件还监督案件都要像实体性办案一样,都要有卷宗、有台账、有资料,构建精品化办案制度,切实创新和提升大中检察品牌。二是坚持精准化服务。大中检察干警虽然身处司法一线,但对监狱检察工作都要提高站位,结合全局来统筹谋划和推进。作为派驻检察机关,要对“国情、省情、市情和检情”了解,更要对全市检察工作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清楚。比如,检察机关精准化服务工作的问题,要紧扣盐城市委市府提出的“两绿两海”战略目标,可以结合自身优势、先决条件,加强与上海四岔河检察院对接沟通联系,把精准化服务做出特色。可以在今年五月份前开展一次“沪苏”巡回检察交流活动,六月底前开展一次“沪苏共建”党日活动,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把真正的精准化服务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中,把工作做实做细,为全市精准服务大局提供样本和素材,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上的贡献率。三是坚持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理念,只有对基础管理进行长期的细化,使其根源于规范管理之中,融入各项检察业务之中,才能营造出强大的约束力。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就是把企业精细化管理引入检察机关管理领域,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按照科学化要求,精确、细致地实施管理,以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的实效。作为大中检察院,精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信息化和规范化上,包括检察业务的管理、案件的管理、案件流程的管理,同时所有管理要规范化,不仅检务管理要规范化,而且要严格规范做好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车辆管理、保密管理、台账资料等,一律按照规范化管理,通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大中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固本元、提素能,追求大中检察队伍高标准发展有新形象。一是把讲政治做“实”。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明确政治方向,落实好“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贯彻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实处,把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司法办案中,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也有管理责任,要敢于负责、主动担责,真抓敢抓、善抓常抓,切实将队伍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把提素能做“优”。检察机关是办案机关,检察队伍的主责主业是司法办案,因此业务技能是每个干警的立身之本,全体干警要熟悉整个检察工作流程,根据个人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点,因岗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根据岗位选择适合特长发展的工作技能。要继续开展“研读经典铸魂提能”活动,今年每位青年干警要争取在知名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或检察调研文章。要扎实推行开展创新创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拓展技能方面的专项培训,给干警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知识结构,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能力提升来促进工作的效能提升。三是把树公信做“强”。清廉是衡量干警工作得失的重要品质和标准。作为大中检察干警,要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纪律规定,坚持讲纪律,守规矩,在执法、接待群众以及日常生活中都要严格规范自身言行,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言行,尤其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纪律作风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大中检察干警形象和检察机关公信力。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