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强化出监检察 防范舆情事件
2018-06-29 10:43:00  来源:

  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针对每批次减刑、假释裁定宣判后,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出狱的情况,为了防止发生监管场所服刑人员出监负面舆论事件及扰乱监管秩序情况,尤其是杜绝发生去年山西晋城监狱“出狱庆典”事件,主动延伸检察触角,强化出监检察,并向盐城监狱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狱严防死守,坚决不发生任何负面舆情事件。

  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加强服刑人员出监教育。针对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其向社会人过渡,努力成为适应社会、远离犯罪的守法公民。二是强化接监人员信息核查。凡是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在出监前三日内须向监狱提供接监人员及车辆的基本信息,监狱职能部门要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同时要严格控制接监人员和接监车辆数量。三是规范刑释人员出监行为。要求监狱督促各个监区确保刑释人员在出监之前签订承诺书,承诺:回归社会后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出监当天不得在监狱所在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搞出狱庆祝仪式。四是建立严格的督促落实机制。监狱职能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刑释人员做到有序出狱、文明出狱。同时对各监区开展出监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讲评,并及时总结提炼,构建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刑释人员规范、文明、有序出监常态化。

  盐城监狱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立即召开了监狱党委会会议,对检察建议要求进行部署落实:(一)明确要求由分管监狱长牵头负责落实检察建议,并负责对各监区和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讲评;(二)各监区成立服刑人员出监工作小组,负责刑释人员专题教育工作,督促刑释人员签订承诺书并严格执行所承诺的内容;(三)监狱狱政部门联合驻监武警部队,加强接监人员和接监车辆信息核查登记,做好监狱所在区域的安全防范巡查工作,杜绝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出狱庆典”行为等发生,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规范有序。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