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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
2020-08-04 10:22:00  来源:检察日报

  微商

  本期坐堂何南宁

  这年头,谁的好友列表里没有几个做微商的联系人呢?搜索百度百科,微商有着看起来“高大上”的定义:基于移动互联网空间,借助社交软件工具,以人为中心,以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形态。对比市场、百货、超市等旧有业态,微商的迥然不同尤其显眼,但论及本质,仍然可以用“做买卖”一言以蔽之;说到风险,仍然逃不开信息不对称、商品有真伪、交易对方使诈这些老“坑”。前不久,上海居民曹女士便误入“坑”中,当微商不成,反被骗走20多万元。

  2019年9月底,曹女士刷到其微信联系人张某在朋友圈发的照片,照片中都是各种奢侈品品牌包,上面标着7折出售。曹女士有些兴趣,便联系张某询问。张某称自己正在lvmh公司担任设计部主管,可以凭“内部员工价”拿到 Chanel、Dior、Celine、Gucci等品牌包。张某在卖包的同时,不但频频作正品保证,还竭力游说曹女士也跟着做微商,从她那里以官网六折的价格拿货,转手七到八折卖出,“赚差价的空间很大哦”。

  许之以诚、动之以情、诱之以利,是行骗的三个基本动作。而利诱的“骗点”,剥开花哨的外包装,内里一般都是老套路。像“内部”人士能走“内部”价格这种,早就不新鲜了,却屡试不爽,可见利的诱惑真是很能撬动人心的。曹女士信了张某的话,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出售奢侈品包的信息。此后,她陆续从张某处购进24只包,花费约23万元人民币。

  谁都知道假的真不了,“出来骗迟早要还的”,可行骗者耽于眼前利益和侥幸心理,宁愿过骗得一时算一时、只论今天不管明天的日子,这种末日心态很能佐证自欺欺人、误人自误的辩证关系。曹女士的客户收到包后,经专柜鉴定发现是假货,要求退货还钱。曹女士联系张某表示要报警,张某便退还了10万元左右的钱款。后来迟迟不见剩余钱款,曹女士才认定被骗。张某用“内部人卖包”这招实施诈骗,是因遭遇经济困难,想让日子好过点。可叹事败被追究,日子怕是只有更难了。

  案发后,张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将剩余钱款退还,取得了曹女士的谅解。日前,上海市虹口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曹女士经历骗局,但损失基本追回,如果能以最小代价“长一智”,反而是一件幸事;张某受到刑事处罚,但终究收拾了残局,如果能吸取教训,以诚实劳动改善生活,也是好的开始。

  有道是:莫贪便宜,便宜多是有诈;勿行欺人,欺人无非自欺。

  (本期坐堂何南宁)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