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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全程化多元化系统化指控体系
2024-03-30 14:21: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俞昕水

  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构建全程化、多元化、系统化的指控体系,持续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一、突出“三个责任”,以全程化履职拓展刑事指控广度。

  突出主导责任,把好证据收集关。一是做实“伴随式”引导侦查。坚持“四化六步工作法”,率先在省级院层面明确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要求,建立高效的监检衔接机制,对重大涉政、涉黑恶犯罪等案件实行三级院同步介入的一体化办案模式。二是做细“跟进式”补充侦查。制定《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指引》,跟进补查意见落实进展,对补查情况定期分析通报,促进提升侦查质量。三是做好“能动式”自行补充侦查。以更为便利、更有效率、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为原则,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加大检察侦查力度,健全诉侦制约配合工作办法,研究犯罪样态、证据标准和侦查取证指引,连续五年实现零撤案、零无罪、零事故。

  突出主体责任,把好证据运用关。一是“建链”,江苏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各类证据审查指引近40份,对欠缺直接证据的案件,遵循主观证据要印证,客观证据要深挖的规则,构建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二是“排非”。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分析、通报、报告制度,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对“排非”后可继续指控的,主动重新收集证据、重构证据体系、重启诉讼程序。三是“补正”,准确区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运用补查、调查等方式恢复瑕疵证据的证据能力。四是“追漏”,树立全链条指控意识,出台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上下游犯罪指导意见,深挖现有事实证据背后遗漏的犯罪线索。五是“用好”,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将证据说理与事实说理结合起来,善于通过刑事推定证明犯罪事实。

  突出监督责任,把好证据效力关。一是把证据风险过滤在移诉前。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五项职责,落实六项制度,实现事后监督向预防式监督转变。二是把证据问题解决在起诉前。注重亲历审查、亲身办案,主动发现和获取一手证据资料,全面掌握卷宗以外的在案信息。三是对证据错误坚决依法纠正。出台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的“十四项措施”,编发类案监督要点,以更严格的证据标准办理抗诉案件。

  二、紧扣“一个标准”,以多元化审查提升刑事指控精度。

  坚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指控标准,从不同类案办理中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规则,实现精准指控。忠于证据原貌,历史辩证审查陈年积案。保持旧存证据原状,坚持优先使用原始证据、优先查找原始工作记录、优先询问原侦查人员的方式审查案件,抓住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制定《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工作指引》,近三年来江苏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33件,意见采纳率100%。

  客观证据优先,最严标准审查死刑案件。遵循客观证据优先原则,会同省高级法院会签纪要,打造死刑案件“应监督、尽监督、善监督”模式,严格内部审查把关机制,连续多年无因事实、证据问题被最高法发回的案件。

  辨析言词证据真实性,综合审查“一对一”证据案件。注重证据合法性审查,以细节事实为基础、以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为进阶,辨析言词证据真伪。出台《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对未成年被害人陈述采取综合情境认定原则,形成符合未成年人心智特点的证据审查模式。

  依托科学抽样,穿透式审查涉众型、新类型案件。制定《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审查指引》,对无法逐一收集证据的涉众型案件,采取抽样方式审查海量证据。对于假借私募基金、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名义实施犯罪的新类型案件,注重穿透表象查清实际运作全过程。

  坚持“质不降低,量可差异”,分道提速审查认罪认罚案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会签《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指导意见》,坚持认罪认罚案件证据质量不减、证明标准不降,同时在证据审查载体、审查重点、证明方式上体现差异,制定类型化证据标准,做到从简不减权利,增速不降质量。

  三、筑牢“四个支撑”,以系统化建设加大刑事指控力度。

  坚持客观公正,强化理念支撑。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开展案例演说会、优秀公诉人巡讲、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引导检察官树立“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实现办案最佳效果。组织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逐一分析,对司法理念存在偏差、办案效果不佳的案件开展反向检视,引导检察官以案促改。

  坚持内外协同,强化制度支撑。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出台《指导性办案工作规程》,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规范对下指导,健全检察官惩戒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时监管数据,生成检察官办案“成绩单”。加强外部协作配合,首创律师法律帮助意见文书化、实质化,推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定期评选优秀法律帮助意见书。省检察院会同省高级法院制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细则,凝聚检法共识,促进办案尺度统一。

  坚持强基固本,强化素能支撑。将案例作为教科书,组织开展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活动,推行类案检索制度,加强省级层面参考性案例编发,将实践做法以案例的形式提炼总结为经验规则。将庭审作为练兵场,对二审上诉、抗诉、邪教等案件组织庭审观摩、跟庭考核,锤炼检察人员出庭履职的基本功。将培训作为补给站,通过公检法同堂培训、交流轮岗、小课堂等形式,涵养业务知识,强化实践运用。在全国创新开展刑事案件审查汇报技能竞赛、指导性案例撰写竞赛、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

  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数字检察和刑检业务的衔接与融合,自主研发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形成捕、诉、监三位一体的办案新模式。对重大命案逐案开展诉技审查协作,为技术性证据审查保驾护航。

  编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