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主动开展反狱内“抱团结伙”专项检察活动
2018-06-29 10:44:00  来源:

  近期,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检察中发现,盐城监狱少数服刑人员中存在以地域、籍贯划界,抱团结伙打架斗殴、滋事生非、欺压他犯、私藏倒卖违禁品等扰乱监管秩序问题,针对此情况,大中院在充分调查,全面掌握一手事实材料的基础上,会同盐城监狱开展了整治狱内“抱团结伙”专项检察活动,具体做法是:

  一是主动摸清同地罪犯底数。驻监检察人员通过江苏监狱管理智能大平台系统,对目前盐城监狱在押的1717名服刑人员,按照来自不同地区进行归类统计。结果表明:在盐城监狱在押罪犯中,连云港籍服刑人员为634人,占总比36.92% ,徐州籍服刑人员为159名,占总比9.26%,泰州籍服刑人员为149人、占总比8.68%,南通籍服刑人员为139人,占总比 8.04%。尤其是连云港籍服刑人员在监区分布相对集中问题更为突出。数据显示:在目前盐城监狱的一监区、十二监区、十一监区连云港籍服刑人员分别已达其押犯数的58.56%、45.73%、和37.91%。

  二是深入调查搜集违规违纪。检察人员根据摸排情况,会同监狱狱政管理民警就同籍服刑人员占比较高的监区进行检察,经统计,1月份以来,累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27起、对抗管教24起,其中有些服刑人员就是借拉架名义帮助同籍服刑人员殴打他犯或起哄闹事,致使事态扩大;私藏、传递违禁品现象频发,香烟、现金、熟食等违规品、违禁品在监区内屡禁不止,部分同籍服刑人员存在知情不报或共享、分摊违规品、违禁品的行为。

  三是全面剖析评估危害程度。检察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同籍服刑人员在某一监区比例过高,容易产生“抱团结伙”现象,情感因素容易导致其丧失辨别是非的能力,以致联合欺压他犯或对抗管教,破坏监狱监管秩序,不稳定因素增多,加大了监区的监管难度。而且同籍服刑人员出监后便于联系,只要有一人有再犯罪倾向,便可能影响多人再次犯罪,造成再犯罪率上升。

  四是着眼长效积极提出建议。综合上述因素,大中院向盐城监狱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及时向上级反映同籍押犯比例偏高问题,适时调整送犯地区,以减少同籍罪犯过度集中对改造带来的压力和风险。二是主动做好同籍犯的内部分流工作,努力确保各监区同籍罪犯不超过平均比例,各监区要做到同籍罪犯合理分组,防止同一小组内同籍服刑人员扎堆;三严格加大对同籍犯的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同籍服刑人员是否存在来往密切、打群架等行为,对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抱团结伙问题,要时时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坚决做到早防、早整、早治,努力减少直至杜绝可能诱发或引发的各类监管安全风险。

  五是持续追踪紧盯问题处理。大中院将以此次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继续对盐城监狱同籍服刑人员监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跟踪检察监狱的整改情况,督促监狱做好同籍服刑人员分流、监管工作,严防发生同籍服刑人员“抱团”现象,切实维护监狱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