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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制服情结
2020-05-02 16:00:00  来源: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新时代检察人应当更加自觉地重自律,只有自律才能自强,自强才能担当,而检察制服是承载我们廉洁自律、公正不阿秉性的有形载体。

  孩童时曾看过一部动漫,讲述的一群维护世界和平的战士,他们身着一种非常具有灵性的战服,平日战服能够增加他们的战斗力,减少战斗中所受伤害,但如果战士内心变得邪恶,不以维护和平为己任,战服则会主动离开他的身体,故事颇有些天方夜谭的意味,但现在想一想,检察制服何尝不是呢?制服虽无言,但其背负着太多的责任和良知,其如同“紧箍圈”,时刻警醒我们不能忘记自身的职业良知和职业操守,如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出现不廉、不洁的行为,这身制服一定会让邪恶之人自食恶果。

  制服代表检察人的身份,绝不能蒙尘,必须及时除去制服和职业良知上的蔽障之物。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其中,“浩然之气”便是一种道德自觉,便是检察人员的职业良知,唯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通过严格的工作磨砺,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从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心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触碰,廉洁底线不逾越的观念,才能真正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经得起考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才能挺得起腰杆。

  忘不了2012年第一次穿上检察制服时的兴奋,因从事监狱检察工作,除了休息日和非工作时间,基本制服不离身,那是无比的自豪与神圣。寒来暑往,从事检察工作已近十年,现在的我,工作时间仍有按照规定身着制服的习惯,可能缺少了当初的那种新鲜劲和兴奋感,但更多的是一种尊重、责任和更深层次的理解。“心者 , 身之主也”,人往往是最为复杂的生灵, 同样一件事情, 即便在同样一个规则里, 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模样,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法律规则也同样如此,只有在有良知的血液浇灌下, 才会绽放出最美的花朵。法律作为一门人文科学,既服务于社会,也来自于社会,检察人如何将法律用好,使其成为服务群众,维护公正的利剑,而不是作为愚弄善良人、获取利益的工具,甚至是玩弄法律知识的竞技场和游戏规则的游戏场,这就要求我们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检察职业良知。说到底,就是敢于担当,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就是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爱检察制服,他时刻提醒我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固树立平和、文明、理性的规范司法理念,秉持应有的职业良知和浩然正气,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正所谓制服在身,良知在心,正气在行。作为检察人,我会身着这身制服,手持公平正义之利刃,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对自身前途命运负责的态度,将从严治检重自律进行到底,在理智权威的指引下,直面法律和事实,忠诚地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责,彰显新时代检察人的应有担当。

  (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 季军)

  编辑: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