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机关应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把监狱检察工作融入到“两个大局”中谋划和推动,以“强质量、提效率、增效果”为工作目标,通过扎扎实实的检察履职,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监狱检察担当。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在新时代检察发展理念更新方面做到登高望远。抓好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讨和培训,深入了解党和国家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与监狱检察工作的关联度,不断更新检察司法理念,清醒认识到监狱检察发展新格局是开放的“墙内墙外双循环”,必须把涉及高墙内服刑罪犯合法权益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监督等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放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去思考和推动,从而体现对高质量发展的领悟和支持,切实提升每一件监狱检察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高水平监督办案,在保障刑罚执行安全公正方面做到脚踏实地。监督办案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监狱检察业务也要以监督办案来抓实。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以即将全面推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根据上级部署,对一段时期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自我排查梳理,从实体、程序等方面深入排查和解决执法不规范、检察不到位等问题;紧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岗位分配、监区调动等重点环节,对近年来监区多次将罪犯呈报减刑被取消后又多次呈报减刑等案件开展专项检察,通过个案办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减刑、假释活动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线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与监管场所建立重大狱情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梳理出刑罚执行的突出风险点,形成制度防火墙。针对监管场所执法和监管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工作漏洞、安全隐患,以纠正意见、检察提示函、法治小课堂等方式,配合和支持刑罚执行机关有效防范执法和监管风险。积极参与上级院组织的巡回检察,通过机动、专项检察等方式,对历次巡回检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频繁出现的问题和暂时难以整改的制度性问题,找准关键症结、提出有效对策,帮助切实整改,不断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水平。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办案理念,既要监督和配合监狱在执法和监管活动中凸显惩罚犯罪行为的“标”,更要关注输出“合格产品”的“本”,真正让高墙内的公正和温暖感化服刑罪犯,确保他们早日成为一名守法公民。在办理服刑罪犯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中,着力加大与地方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解决好罪犯的合理合法诉求。会同监狱研究探索相应的措施,对正在服刑的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处理企业紧急业务,在法定范围内提供必要的便利,对于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条件的,依法建议适用假释。以信息化助力监督便利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将充分发挥智慧检务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检察视讯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对监狱等监管场所民警执法、罪犯改造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督。下一步,将对驻监检察室现有监控存储系统进行提档升级,以检察“鹰眼”助推办案便利化、高效化。
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方面做到厚积薄发。根据上级部署,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融入日常检察工作建设。融入司法办案环节,强化入额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履职主体责任,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时,注重以规范流程为保障,坚持全程监督,全程规范,及时公开办案信息,促进司法行为规范。融入日常教育活动,注重加强经常性纪律修养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吃透“三个规定”,使如实记录成为常态。融入日常队伍管理,用好业绩考评这个抓手和责任追究这把利剑,促进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每一位检察官、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方面,着重在增强干警“我能干”的本领上下功夫,从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检察技能等方面对青年干警进行“传、帮、带、教”;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在“吃重”岗位挑大梁,通过参与办理重大案件、承办重要活动等方式,拓宽干警视野,提升综合素能,真正实现队伍德才兼备,形象作风优良。